服務條款

服务条款

一、认知与接受条款

1. Velo Enterprise Co., Ltd. (以下简称Velo)系依据本服务条款提供VELO (https://www.velosaddles.com)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当会员完成Velo之会员注册手续、或开始使用本服务时,即表示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无务条款之所有内容。Velo有权于任何时间修改或变更本服务条款之内容,建议会员随时注意该等修改或变更。会员于任何修改或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时,视为会员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该等修改或变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务条款修订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其他任一约定,会员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2. 若会员为未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应于会员的家长(或监护人)阅读、了解并同意本约定书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修改变更后,方得使用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当会员使用或继续使用Velo服务时,即表示会员的家长(或监护人)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约定书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修改变更。

二、会员的注册义务

为了能使用本服务,会员同意以下事项:

 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提供会员本人正确、最新的资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义注册为会员。每位会员仅能注册登录一个帐号,不可重覆注册登录。

 即时维持并更新会员个人资料,确保其正确性,以获取最佳之服务。

 若会员提供任何错误或不实的资料、或未按指示提供资料、或欠缺必要之资料、或有重覆注册帐号等情事时,Velo有权不经事先通知,迳行暂停或终止会员的帐号,并拒绝会员使用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

三、隐私权政策

关于会员的注册以及其他特定资料依Velo“隐私权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

四、会员帐号、密码及安全

1. 完成本服务的注册程序之后,会员将拥有一个密码及帐号。会员有责任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利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会员将负完全的责任。

2. 会员同意以下事项:

 会员的密码或帐号遭到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会员将立即通知Velo。

 每次连线完毕,均结束会员的帐号使用。

 会员的帐号、密码及会员权益均仅供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合用。

 帐号及密码遭盗用、不当使用或其他Velo无法辩识是否为本人亲自使用之情况时,对此所致之损害,除证明系因可归责于Velo之事由所致,Velo将不负任何责任。

 Velo若知悉会员之帐号密码确系遭他人冒用时,将立即暂停该帐号之使用(含该帐号所生交易之处理)。

五、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会员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规及一切使用网际网路之国际惯例。会员若系中华民国以外之使用者,并同意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公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

•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滥发广告邮件。

• 其他不符本服务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为或博客来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六、服务之停止、中断

Velo将依一般合理之技术及方式,维持系统及服务之正常运作。但于以下各项情况时,Velo有权可以停止、中断提供本服务:

• Velo网站电子通信设备进行必要之保养及施工时;

• 发生突发性之电子通信设备故障时;

• Velo申请之电子通信服务被停止,无法提供服务时;

• 由于天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Velo无法提供服务时。

七、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Velo所使用之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Velo或其他权利人拥有其智慧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营业秘密与专有技术等。任何人不得迳自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进行还原工程、解编或反向组译。若会员欲引用或转载前述软体、程式或网站内容,必须取得Velo或其他权利人的事前书面同意。尊重智慧财产权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会员应对Velo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

八、会员对Velo之授权

对于会员所登录或留存之个人资料,会员同意Velo网站得于合理之范围内搜集、处理、保存、传递及使用该等资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资讯或服务、或作成会员统计资料、或进行关于网路行为之调查或研究,或为任何之合法使用。若会员无合法权利得授权他人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某资料,并将前述权利转授权第三人,请勿擅自将该资料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至Velo。任何资料一经会员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至Velo时,视为会员已允许Velo无条件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该等资料,并得将前述权利转授权他人,会员对此绝无异议。会员并应保证于Velo所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转授权该等资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财产权,否则应对Velo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

九、拒绝或终止会员的使用

会员同意Velo得基于维护交易安全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缺乏使用,或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及精神,终止会员的密码、帐号(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并将本服务内任何“会员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亦得在已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之情形下,随时终止本服务或任何部分。此外,会员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终止,Velo对会员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准据法与管辖法院

本服务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民国法律予以处理。应依照中华民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台湾台中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但若法律对于管辖法院另有强制规定者,仍应依其规定。